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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冯诗语走神的模样,又让孔令德回想起在省城读书的时候……
认识冯诗语纯属偶然。那天下午,班里没课,孔令德午休起来后就带了一本诺贝尔奖外国小说去了“实验室”——这是他们电子维修两个班几个爱鼓捣电子维修的同学,特向学校申请租用的一间小屋子。屋子面积不大,就一间,旧办公室改造而成,不足8平米。里面除了一张桌子并配备着两三张可任意折叠的椅子外,满屋子里便都是电脑、收音机、投影机、电风扇之类的旧电器了——孔令德喜欢一个人呆在这儿。平时除了正常上课、踎(蹲)图书馆和参加一些必要的文娱活动或体育锻炼之外,就爱来这儿敲敲打打,拆拆卸卸,搞点焊接,摆弄个电器,研究个线路什么的,然后累了就窝在椅子上歇一会,翻翻随身带来的小说杂志之类,独享一份自在与清净,这是他感觉最为惬意的时候。
当然啦,有时候他也会去“实验室”背后的小松树林里走一走,呼吸一下那里的新鲜空气,聆听一段虫吟鸟鸣的交响曲,这是大自然的无私馈赠,难得啊……那天他走得比较远,一直走到了学校后面的小安河边,就在小松树林靠近小安河岸边的一块小草坪上,遇见了正在专心读书的冯诗语。
他的突然出现,把正沉浸在书海五彩斑斓世界里的冯诗语吓了一跳。她有些惊慌失措却又很有礼貌地与他打着招呼:“你好!同学。”孔令德亦回应道:“你好!同学。不好意思哈,打扰你了。”冯诗语冲孔令德笑了笑,瞅了一眼他手里拿着的书,问道:“你也是来这儿看书的呀?”“没有,只是随便走走,路过而已。”孔令德实话实说,他确实如此,在他们的那间“实验室”里呆得时间长了,就想出来活动活动,未曾想却遇到了在这片小松树林里读书的冯诗语。
这也许是一种缘分吧!或者称作偶遇也很恰当。
一回生二回熟,而且又都是在同一所学校。两个人自然而然便解除了对彼此的戒备,开始轻松攀谈了起来。他介绍自己,电子维修专业,九五级的,叫孔令德,广马县人。她也作了自我介绍。孔令德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冯诗语,一个诗意十足的名字,她是他的小师妹,九六级的,同一个专业。他称赞她的名字有文艺气息,又带着诗情画意,很美。她听后哈哈大笑,并表示感谢他的赞誉。然后解释道:“我爸原来是一名小学语文老师,爱好诗词戏曲,也是赶时髦吧,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。”孔令德立即竖起大拇指表示钦佩:“你爸是个文化人!”冯诗语听后,是一脸的自豪与骄傲,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孔令德:“你的名字有什么特殊含义吗?”“没什么特殊含义,传统习俗,中规中矩,按照族谱字辈排序,随便找一个字,就成了。”孔令德略显失落,然后还嘘了一口气,好像对自己的名字不大满意的样子。冯诗语心里一惊,觉得自己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,让对方有些不开心了。她于是马上转移了话题,问孔令德都在看些什么书啊?
“哦!大多是外国的,像《百年孤独》《呼啸山庄》《老人与海》《雪国》等等一类的经典着作,有时国内的也看一些,比如《红高粱》《匆匆那年》……。”孔令德把手里的书一举,亮出封面。这是一本他刚刚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《百年孤独》,还没看到几页呢。
“你呢?”孔令德问。
“言情类小说看得比较多。”然后她就列举了几位作家的作品,以女性作家居多,像三毛、张爱玲、迟子建等。
孔令德便向冯诗语推荐他手上这本风靡全球的《百年孤独》:“这书你看过么?真叫人佩服哩,这位哥伦比亚的大文豪加西亚.马尔克斯真不愧为语言大师,建议你也借来看看。”
“好啊!你看完先别还回去,留给我看一看。”冯诗语对孔令德说。
“没问题,或者让给你先看?”孔令德就把书递给冯诗语。
“我手上这本才开始读哩,不忙。”她把手上的书合起来,露出封面,原来是一本港台爱情小说,张爱玲的《半生缘》。
……
就这样,一次偶遇,一本小说,让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孩女孩——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两个男同学女同学——相互认识了……
此后,在学校的两年时间里,孔令德与冯诗语经常出现在学校的这片小松树林里。这是孔令德平生感觉最美的一段时光。他和冯诗语相约在那片小松树林里对坐,交谈,享受着悠悠的风,听着树叶的轻语,自然还有虫吟鸟鸣交响曲,或者偶尔现身的小可爱小松鼠,在树林间追逐嬉闹。在这样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里,着实令人流连其间,不愿离开。有几次快到宿舍关灯的时间了,两人才依依不舍,走出那片小松树林,回各自的宿舍。
有一次,孔令德对冯诗语说,我是从农村来的,你不介意吗?对于在农村出生长大的人而说,普遍都存在着一种自卑、胆怯和自我评价低的心理。孔令德也不例外,但严格意义上说,他家算不上真正的农村,而算是镇区上,虽然只是一个小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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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什么呀!我也是从农村来的,我喜欢我们农村的朴素、踏实和不张扬的性格,这个很好啊!”冯诗语这样说,似乎给孔令德吃下了一颗定心丸,让他看到希望和美好的未来。当时他激动地将双手贴在一棵高大的松树上,仰望着插入云霄的树冠,热泪盈眶。
未曾想,就在孔令德即将结束自己三年的学校生活,怀揣无限梦想,走出技校大门的时候,他与冯诗语精心演绎的一部爱情剧,却出现了不和谐的情节,就像一块好端端的玻璃落到坚硬的地面上,摔得粉碎……
那天晚上,孔令德和“实验室”的几位同学,见马上就要毕业了。大家一走出校门,各奔东西,山高水长,此后再想相聚,将是遥遥无期了。于是,就决定找个小酒吧聚一聚,喝上几杯,不醉不归,也算是作最后的话别吧。事也凑巧,他们发现冯诗语也在该小酒吧里面,正与一位他们不认识的男生在喝酒吃饭。刚进到小酒吧里,他们几个谁也没注意,因为冯诗语他们两人就坐在一个角落里,中间恰好有一根柱子挡住,彼此双方都无法看到。几杯下肚后,就有同学找厕所了,转来转去,就发现了。返回时跟大伙一讲,都不大相信哩,包括孔令德在内。他就觉得是这个同学专门拿他开心。“不信是吧?我们打赌,好不好?”那位同学信誓旦旦,要与孔令德打赌。“赌就赌,谁输谁喝酒,这一大杯。”孔令德也是喝了酒,头脑发热。……
结果那位同学把他硬拽着过去,一见面,冯诗语和孔令德两人都惊呆了。
“孔令德,你听我解释,你误会了,他是我……”
事实胜于雄辩!和尚头上的虱子——明摆着,还有什么好解释的。孔令德不等冯诗语把后面的话说完,就气呼呼地离开了那家小酒吧,到街道边直接跳上了一辆正在候客的三马车,返回了学校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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