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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薇觉得,刘春花的想法是对的。
孩子还小,不急着结婚,等大一点会好一些。
反正要是她闺女,她是舍不得嫁人的。
要不是时代的限制,林薇觉得,要是也能给孩子读书认字,更是再好不过的。
不过刘春花家的闺女大闺女都十五了,再去读书有点迟。
年纪小一点的闺女,倒是可以送去学校学习学习。
林薇便建议刘春花送闺女念几年书,这样有点文化,能认得字,回头找的婆家条件也会稍微的好一些。
要是在之前刘春花家的条件还不足以送几个孩子上学去,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王大柱当上了公社的技术员以后,每个月能够往家里拿二十块钱的工资,多供两个孩子上学倒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于是刘春花听了林薇的建议,送回去读书去了。
不求考大学,有点文化,不当文盲就行。
就像林薇这样,自己自学都能当上大队会计,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完全不一样,林薇就是有文化,还自己学会了开拖拉机。
她闺女读书以后,不说像林薇这样,能学个林薇几分厉害都是好的。
这段时间,忙完了这些事,便到了十月份。
日子倒是过的挺快的。
到了十月,天气变冷了许多。
生产队的农活儿也少了点,连带着林薇的工作量都减少了许多。
林薇大部分时间是闲着的,见闲着没事,她从系统商城里买了点毛线出来。
买的毛线比较附和这个年代,灰色的,还有深蓝色的。
她打算给苏庆华织两身毛衣送过去。
天气冷了,穿上毛衣的话会暖和一点。
供销社倒是有得卖,可是买来的毛衣肯定不如自己织的好,这到底是她的一份心意。
要是苏庆华知道是她亲手织的毛衣的话,肯定也会非常高兴的。
虽然不会做衣服,不过林薇织毛衣确实一把好手,主要是兴趣爱好。
她以前上大学,没事的时候跟着室友在寝室织毛衣。
第497章给苏庆华织毛衣2
织着织着,慢慢的也就把技术给练出来了。
现在她不仅织的好,还快。
现在白天有时间织,晚上再抽点功夫,正好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,一件毛衣,也就四五天的功夫就可以织好了。
两件衣服,大概也就十天左右。
等着毛毛衣织好了,寄到京都去,路上估计也得花个十天左右的时间。
这样一来,等到江卫国收到毛衣,也得等到十月底十一月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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